“廢棄包裝物已經占到城市垃圾的30%!”過度包裝行為引起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關注和重視。正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2004年會上,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表示,正在審議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已經明確將“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列入其中,過度包裝行為將在法律層面上受到前所未有的懲處。 巧克力剝掉五六層包裝才見到“廬山真面目”,月餅包裝不僅日趨過度和泛濫,而且出現了戒指月餅、金元寶月餅等超豪華月餅……近年來,過度包裝現象在食品等領域層出不窮,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也為腐敗提供了溫床,不僅引起社會公眾的強烈反感,也引起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關注。 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主任孫佑海說,實際上,包裝問題早在幾年前就引起了全國人大的關注,2001年制定的清潔生產促進法中提出,企業對產品應進行合理包裝,對過度包裝問題進行了初步限制。 “當時認識上沒有現在這么高。”這位法律專家指出,正在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中,全國人大從發展循環經濟、遏制腐敗、完善法律、建立節約型社會的高度,將過度包裝、危險廢物處置、進出口垃圾管制、城鄉垃圾處理一體化等列為亟待解決的6個重點問題之一。 什么是過度包裝?為確保法律規定落到實處,有關部門正在制定限制過度包裝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力爭和法律同步出臺。 “包裝物的價值不應超過被包裝產品價值的1到2倍。”孫佑海說,“產品出廠必須符合標準,這是從生產源頭上解決過度包裝問題。如果企業違反標準,就觸犯了標準化法。超標就是違法!” (CSC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