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來6個候選作品中有猴子。”昨晚,北京奧運會吉祥物設計和修改專家組組長韓美林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五個吉祥物并不多。 “京燕”造型最終代替“龍” 韓美林介紹,原先設計的福娃中有一個娃是猴娃,“但是不協調,小孩的身子如果是猴臉的話,不好看。因此,后來很遺憾地刪掉了猴子。“關于中國龍的落選,韓美林說,在中國,龍是一種尊嚴的象征,“但是在西歐,龍是一種恐怖的象征,”韓美林說,原先設計過龍,后來把它取消了。 “選擇藏羚羊,是根據許多同志們的意見。”韓美林說,把瀕危動物放入我們的設計方案當中,對西南地區是一種覆蓋。 韓美林介紹,4月29日,北京奧組委的執委們對吉祥物修改方案進行了審定,認為,“中國娃”(圣火、熊貓、魚、藏羚羊、龍)的理念具有中國特色,選用一組具有中國文化代表性的形象作為吉祥物可以滿足各界對吉祥物的期待。考慮到龍的形象不同國家理解上存在分歧,建議用鳥的形象代替。 五一期間,韓美林提出了以北京傳統風箏“京燕”造型代替“龍”造型的修改方案。在表現手法上,將申奧會徽毛筆的筆觸和奧運會會徽中國印的感覺相結合,采用中國傳統水墨畫的手繪技法,重新勾畫了五個娃娃的形象。至此,北京奧運會吉祥物形象定位基本完成。 遺憾未將書法藝術放到“福娃”中 對于吉祥物選擇孩子的造型的主要原因,韓美林解釋,全世界有30億母親,因此,主題放到母愛上,親和力就很強。“我們希望通過吉祥物,把中國幾千年傳統文化的積淀還有我們56個民族和13億人口的心愿,包括環保和綠色行動,盡量想辦法放進去。” 韓美林介紹,今年五月份是創作的高潮,不斷修改五六十遍,畫稿子畫了幾千個稿。“最大的遺憾是,沒有把我們偉大的書法藝術放到吉祥物中間去。”韓美林最后表示。 揭秘 藏羚羊六方案全出自志愿者 青海省申吉辦副主任才嘎認為,藏羚羊代表了“更快、更高、更強”的奧運精神 “我太高興了,我都不知用什么語言來表達我現在的心情了。”昨晚10點30分,青海省申吉辦副主任、可可西里動物管理局局長才嘎在電話里興奮地說。 才嘎透露,青海省報送的藏羚羊吉祥物的6套方案,全部出自保護藏羚羊的志愿者,沒有專業人員參加。 才嘎說,藏羚羊代表了“更快、更高、更強”的奧運精神。“首先,藏羚羊生活在海拔4000至5500米的青藏高原,能適應嚴酷的自然環境;其次,藏羚羊是動物中的運動健將,奔跑的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70至100公里,比高原上其他動物跑得都快;最后,藏羚羊還具有頑強的生命力。” “雖然,藏羚羊知名度不如大熊貓,不是明星,但是,新鮮感非常強,如果以嶄新的面目出現,一定會讓大人喜歡、小孩喜歡。”才嘎說,在我國傳統文化中,羊具有吉祥的意義。 “孫悟空”落選有兩點原因 知名度過高和故事難有新意,令其抱憾離場 包括孫悟空、中國龍、阿福、虎、兔兒爺、撥浪鼓等在內的受到眾多群眾和網民喜愛的方案都沒有入選,原因各異。 北京奧組委負責吉祥物工作的一位專家就此進行了分析。他說,在662件作品中,光是以虎為原型的方案就有很多種,不過因為漢城奧運會已使用了虎為吉祥物,因此,北京奧運會吉祥物就不宜再選擇虎。 “孫悟空”不利于吉祥物知識產權保護 “孫悟空”深得眾多中外群眾的喜歡,也有不少據此為原型創作的作品競爭北京奧運會的吉祥物。但最終導致孫悟空的“落選”主要原因有兩點,其一是因為其知名度過高。因為孫悟空在中國甚至日本、越南等亞洲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其延伸產品的開發也進行得相當普遍,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會遭遇相當大的困難。北京奧組委和有關部門在進行知識產權注冊調查時發現,“孫悟空”的品牌注冊幾乎涉及到所有領域,再度進行開發的空間非常狹小,不利于吉祥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市場開發。 其二是“孫悟空”在中國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文學作品形象,其故事幾乎人人皆知,將此開發成奧運會吉祥物不利于對其內涵的定義和延伸開發,故事難以有新意。 撥浪鼓單腿形象無法與運動項目配套 第三類落選的熱門方案,則是由于這一類形象中外理解上有歧義,而不得不放棄。類似的有喜鵲,雖然喜鵲受到不少亞洲人的喜歡,但在另外一些國家,他們對喜鵲的理解則完全相反。 除此之外,曾經一度被不少專家看好的撥浪鼓,其單腿的形象在進行深度設計時,就無法和馬術、田徑、球類等多種運動項目進行配套設計。最終這一方案也抱憾離場。 保密 “福娃”發布前簽署數百保密函 北京奧組委對假冒吉祥物制定應急處理預案 北京奧運會吉祥物11日正式亮相,有關吉祥物法律保護的問題,也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絕對不會出現北京亞運會時的情況,” 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負責人表示,目前吉祥物已經受到三重保護。 第一是知識產權保護,北京奧組委已經在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對吉祥物進行了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而且還會選擇一部分有特色的、群眾喜愛的吉祥物進行專利注冊。 第二是法律合同保護。在吉祥物發布之前,北京奧組委和所有的贊助商、特許生產企業都簽訂了保密合同,具體到接觸的個人,也都簽署了履約保密函,截止到發布時為止,已經簽署了30多份保密合同、數百份保密函,確保了在吉祥物發布之前的保密工作順利完成。 第三為行政執法部門的大力保護。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門與工商局、海關、城管等相關單位,都保持著密切聯系,并對社會上一旦出現假冒吉祥物制定了應急處理預案。 “一手抓保護,一手抓推廣;吉祥物的版權,法律上講是權利人的,文化上講是屬于全世界的,是所有人的。” 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同時表示,在吉祥物發布之后,將會在境內外媒體上做大量的推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