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專利與商標新聞》周刊網站報道,《韓國外觀設計法實施細則》經過修訂已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新實施細則適用于2010年1月1日以后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此次修訂主要涉及放寬提交圖片的限制和擴大非實審制及可合案申請的產品范圍等。
新實施細則允許提交三維圖像申請。在該實施細則修訂前,申請人僅能提交二維圖像申請。此次修訂將使韓國成為全球首個受理三維圖像外觀設計申請的國家。新實施細則還放寬提交圖片的限制。在該實施細則修訂前,申請人需就每件外觀設計提交六面正投影視圖以及一副透視圖。修訂后,如果產品設計要點以及外觀設計的整體結構清晰,申請人可不受上述限制,提交兩幅以上的圖片即可,并且無需是正投影視圖。放寬此項限制后,預計因圖片比例不一致而被駁回的外觀設計申請數量將大幅降低。
新實施細則擴大了非實審制及可合案申請的產品范圍。此次修訂將適用非實審制的外觀設計產品范圍由此前的6種擴至10種,將襪子、手套、鞋子、教學用具以及辦公用品等亦納入非實審制產品范圍。此外,此次修訂將可合案申請的成套產品范圍由此前的31種擴至包括固定式廚房用品以及室內用品在內的86種。(作者:何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