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將于2011年4月至10月在西安浐灞生態區舉行。為集世界智慧,把西安世園會辦成一屆有創意、有文化、有特色、影響力強的世界園藝盛會,并向全世界傳播“天人長安•創意自然”的西安世園會主題,特在全球范圍內公開征集會徽、會歌、吉祥物。
一、主辦者 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
二、征集時間 2008年7月9日開始,會徽征集截止于2008年10月30日;吉祥物征集截止于2009年10月30日;會歌征集截止于2010年10月30日。任何于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三、參加征集者 1.全球所有關心、支持2011西安世園會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均可報名參加征集活動。
2.凡應征作品的創作者,只需填寫并簽署《
中國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會徽、會歌、吉祥物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
中國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會徽、會歌、吉祥物設計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并按本規則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的,均可成為本征集活動的應征者。
3.應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會公眾認為其與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有事實上并不存在的關聯,也不能在未經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就其應征情況進行公開宣傳。
四、應征作品
1. 設計應體現“天人長安•創意自然”的西安世園會主題,創意新穎,時代感強,能夠體現城市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精神。
會徽:有鮮明的象征意義,構圖新穎、簡潔,色彩明快,具有視覺沖擊力。在作品設計中,應于適當位置盡可能體現以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幾種:
a. EXPO’11或EXPO 2011(大寫或小寫)
b. XI’AN EXPO或EXPO2011xa(大寫或小寫)
c. 天人長安•創意自然
會歌:富有藝術感染力,易于傳唱、展演,易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接受。
吉祥物:形象可愛吉祥,具備商業開發價值。
2. 會徽、吉祥物須用A3或A4紙張彩色打印;會歌須交詞、曲和錄制樣帶。會徽、會歌吉祥物設計作品須交一式兩份,并附帶設計思路、設計草圖和設計說明。
3. 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4.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5. 應征作品應同時提交《報名表》、《承諾書》,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名;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6. 應征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應征作品為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征集辦法
1.報名者不需繳納任何費用。
2.應征作品可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
中國西安浐灞生態區 東湖路1號商務中心7層
西安世園會籌備辦公室
郵編:710033
或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往 expo2011xa@expo2011xa.com
3.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主辦者所在地郵局接收當日郵戳為準;以直接交付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主辦者簽收時間為準;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轉換為北京時間為準。主辦者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達的應征作品。
咨詢電話:029—83592011,83592200,83592205
六、評選及獎勵辦法
主辦者組織國內外著名學者、美術音樂大師、設計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全程公證,結果公示。
所有應征者均可獲得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紀念品一份;
會徽、會歌、吉祥物初評入圍各50名,應征者均可獲得2011年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頒發的紀念證書;
會徽、會歌、吉祥物優秀獎各10名,每名獎勵人民幣5000元;獲得由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組織委員會頒發的獲獎證書;
會徽、會歌、吉祥物最佳獎各1名,各獎勵美金20,000 元,并獲得由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組織委員會頒發的獲獎證書。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納稅。
七、入選作品的權利歸屬
所有應征者必須是應征作品的合法擁有者,擁有著作權,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如有應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況發生,由應征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者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主辦者對獲獎作品擁有無償展示權、推介權和使用權。
應征作品的設計構思和方案,受到中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保護;入選作品的著作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權益均歸2011西安世界園藝博覽會組織委員會所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
詳情請參閱:http://www.xasyh.com/NoticeShow.asp?n_id=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