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贏得品牌價值|Brand value must be earned
我想在談論一個“聰明的識別系統”下,將此篇文章帶入終點。要實現這個愿望似乎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它能否出現取決于設計師的認同和發揚,以及如果企業主、品牌顧問停止那可怕的假設和傲慢地斷言。
對于我來說,參與創立品牌定位的經驗是非常令人難忘的,在設計LOGO上,精準的排列字型間距、發想設計風格以及配置比例等等,這些不外乎都是在建立在專業技術、分析數據上的事情,然而我也會符合企業品牌所要的聽眾去設計,并將肖恩•帕金斯提及的潛意識特質考慮進去。
但我懷疑,在近幾年這些觀念或許會被改寫。
設計師能否回頭賦予「品牌」靈魂?現在來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消費者誠實的將結果展現在購物選擇上,他們將標志和品牌的外觀,塑造成他們想要的樣子,然后企業主透過市場調查分析比較后,將自己的LOGO改變為消費者要的樣子,這似乎像雞與蛋,永遠沒完沒了,然而設計師呢?大家心里自有答案。
換句話說,我想企業必須自己振作贏回品牌價值 - 因為說到底它根本就不是一個標志可以影響的,而且就算標志能夠帶來影響好了,企業主本身也必須先開放接納設計師的堅持后,才能夠加以改善,但似乎企業主也不想點頭,所以在這么復雜的狀況下,不如企業主實質的給消費者一個真實的承諾或是標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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