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流行跨界,我從20年前開始玩跨界,在工業、平面、室內、影視、互聯網等領域跨來跨去,沒想到近幾年還跨過太平洋,不僅要研究中國的知識產權,還要關注太平洋彼岸美國設計界的知識產權,連英國、歐盟與設計相關的法律也要探問子丑寅卯,因為設計方面的法律問題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主辦的“工業設計知識產權研討會”上,我講了一個案例:美國設計師設計了一個名為“彩虹”的自行車存放架,造型簡潔美觀,投影巧妙地與產品形成一個不斷變化的圖形,設計獲得美國的一項設計大獎。但后來設計師把侵權者告上法庭要求獲得版權保護,法官卻以該設計“審美性不能與功能性分離”為由駁回設計師的請求。法官的判決是否存在缺陷有待探討,但是我們看到一個悖論:一件好的“設計”比某些不好的“設計”得到的法律保護要少。可見,自詡為知識產權大佬的美國,設計師保護創意權益也不容易。
從設計法200多年的演變可以看出,歐洲國家特別是歐盟的外觀設計法已經非常接近設計的本質,多重保護的法律體系能夠較好地維護設計師的權益。而據研討會演講嘉賓透露,我國外觀設計的授權也有了很大的進步,過去需要8個月左右才能獲得專利授權,現在3、4個月就可以獲得,已經達到世界先進國家的授權速度。
“趕超世界先進水平”是國人的口頭禪,我國推出創新戰略,要把中國制造變成中國創造。設計已經滲透進每一個行業,設計創造價值,設計改變生活。發展設計產業的核心是知識產權,只要從設計本身的特性去立法、執法,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有世界先進法律做榜樣,有設計界同仁的積極推動,完全可以把保護創意權益做得更好。深圳數字設計作品備案贏得國外設計界朋友稱贊,一定程度上扭轉了外國人對我國知識產權的偏見和成見。
中國設計領域擁有全世界最為完善的法律體系,也許是窮盡一生也無法實現的“愚公夢”。不過愚公也可以玩跨界,不去“移山”而去“砌墻”,為創意設計砌一道保護知識產權的“防火墻”。“愚公夢”也許會在深圳實現,因為深圳本身就是一個奇跡。為了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計之都”的品牌持續輝煌,為了讓設計業給深圳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深圳可以在設計領域的法規建設上先行先試,再當“排頭兵”、“試驗田”。
(本文登載于《晶報》2011年05月30日“深圳創意周刊--設計批評”版 http://jb.sznews.com/html/2011-05/30/content_15932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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